为进一步加强计量器具许可证获证企业的证后监管,及时了解获证企业的生产管理情况,根据市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后监管的通知》(沪质技监量〔2009〕338号)要求,请各获证企业在2010年3月底通过我局网上受理平台(http://app.shzj.gov.cn:9080/shzjwar/menu.cmd)填报2009年度情况报告(企业外网填报说明手册见附件),请各区县局于2010年4月15日前通过质监内网协同办公平台(http://192.168.196.10:9080/cas/jsp/login.jsp)审查各企业填报的年度情况报告,并于4月底前上报《计量器具许可证后日常监督检查工作计划表》,发邮件至yltian@shzj.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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