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第1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相关规定,我局对在2008年各级监督抽查中产品质量不合格,且逾期未改正的企业予以通告。
下列逾期未整改企业若在通告后,经强制复查,产品质量仍不合格的,将被责令停止生产、限期整顿;整顿期满后经复查产品质量还是不合格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要求,建议工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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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
企业注册地 |
企业实际经营地 |
整改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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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绩丰电器有限公司 |
金山区朱泾镇西林街246号304室 |
慈溪市观海卫镇工业园东区桃源中路29号 |
逾期不改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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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琴曼实业有限公司 |
金山区枫泾镇潮枫路1号 |
浙江省桐乡市桐星大道29号琴曼制衣 |
逾期不改正 |
下列复查不合格企业,将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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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
企业注册地 |
企业实际经营地 |
整改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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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润中木业有限公司 |
金山区朱泾镇西林街246号2002室Q座 |
金山区朱泾镇西林街246号2002室Q座 |
复查不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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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岔口服装商贸(上海)有限公司 |
静安区延安西路65号办公楼四楼03-04单元 |
静安区延安西路65号办公楼四楼03-04单元 |
复查不合格 |
二OO八年九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