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人员须具有高中以上学历(包括中专、技校)、从事专业操作半年以上。
二、计量检定人员考核分为首次申请、增项申请、到期复查和补考。每次申请最多两个项目,考核分为计量基础、专业理论知识和专业实际操作三个部分,须全部合格后,才能取得所申请项目的计量检定员证。
三、受理项目:
1. 计量器具生产企业或其他一般企业只受理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型式批准部分)》(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5年第145号附件)的项目,具体见《上海市计量检定人员考核项目表》打“*”号项目。
2. 检定机构、授权机构和校准机构受理上海市计量检定人员考核项目表》中的所有项目。
《上海市计量检定人员考核申请表》和《上海市计量检定人员考核项目表》可到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www.shzj.gov.cn)下载,也可到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计量检定人员资格考核办公室(长乐路1227号805室,电话:54042022,邮编:200031)报名时索取。按《上海市计量检定人员考核项目表》填写报考项目。
四、申请考核需要提交的材料:
(1)《上海市计量检定人员考核申请表》一份。
(2) 增项和复查人员需提交计量检定员证原件及其复印件一份。
(3) 补考人员须提交上次考试的成绩单一份。
五、计量检定人员考核分上半年度、下半年度两次,分别安排在6月份和12月份。其中,上半年度考核报名截止日为3月15日,下班年度考核报名截止日为9月15日。一旦报名确认,不可更换报名人员或延期考试。
如在报名截止日15个工作日后仍未收到计量专业理论和专业操作的辅导通知、考核通知,请与上海市计量测试技术研究院贾鸣老师联系,电话:50798362、38839800转30416分机,也可到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www.shzj.gov.cn)查询专业辅导的安排日程。
在报名截止日20个工作日后仍未收到计量基础辅导和考核通知,请与上海市计量协会联系,电话:54042022(地址:长乐路1227号805室,邮编200031)。
六、根据《关于调整上海市计量收费标准的通知》(沪价费[2005]041号、沪财预联[2005]16号),计量检定员考核费:基础理论每项30元,专业理论每项80元,操作技能每项200元,计量检定员证书费每证10元。上述费用缴至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计划财务处,地址:宜山路716号办证大厅许可缴费窗口。
辅导自愿参加,基础理论辅导费100元、专业理论辅导费为每项75元、操作技能辅导费为每项75元。上述费用缴至上海市计量协会,地址:长乐路1227号805室。
七、报名缴费以后,按上海市财政局规定,市级行政事业收费实行“收缴分离”,不能参加考试,所缴费用无法退还或留存。
八、考试成绩及办理证书:自考试(笔试)之日起15个工作日后,到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www.shzj.gov.cn)上查询全部成绩。成绩合格者,由企业注册地所在的区县质量技术监督局计量部门发证。首次申请计量检定员资格领证时需提交学历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一份,同时带上一寸免冠照片一张。
计量检定人员考试有不合格的,一年内允许对不合格项目进行补考,申请补考时请带好上次考试的成绩单。超过一年的,须重新申请。
九、《计量检定员证》有效期为5年。到期复查超过2项的,一般只抽查2个项目。
注:请仔细阅读本须知后认真填写《上海市计量检定人员考核申请表》。 |